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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清集资案50万“卖”放人,漂亮少妇被逼疯

[日期:2010-03-10] 来源:参与  作者:齐思仁 [字体: ]

(参与网2010310日讯):浙江乐清市最近爆出奇案,一个名叫陈东晓的少妇被当地司法机关因其婆母集资案株连入狱,当地政府居然要求其亲属自愿缴纳50万元人民币才肯放人,日前该少妇已被撤销起诉,但是已经被逼疯。

图一、放人协议

   据知情人反映,2008310日,乐清市政府下设的机构市处置办”以维稳为幌子,指令乐清公安局将陈东晓刑事拘留,羁押长达275天之久。羁押的理由是陈东晓曾向朋友同事共3人借款的390万元,此款已经在案发前归还。期间,乐清政府要求陈东晓的亲人缴纳50万元换取缓刑(图一)。陈家无奈签订自愿缴纳50万元的协议。乐清法院20081215日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陈东晓不服,提出上诉,上诉期间市处置办又以维稳为幌子三翻五次去中院做工作一定要维持原判,但是中级法院坚持原则,发回原审让其自动纠正错案,目前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已证据有变化撤回起诉,但是至今没有做出不起诉决定书,敲诈的50万元也没有退还。

图二、变疯的少妇

据悉,陈东晓曾因在看守所鸣冤叫屈,被戴上脚链,出狱后一度精神失常。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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