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今天
自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立案受理期限: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法院既不立案又不裁定,这是司法不作为,即非法剥夺公民诉权。
今天上午9:30又一次跨进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立案庭的门槛,继续要求我要立案。自
我要求王法官,请唐龙生庭长出来接见。王法官9:40离开立案庭受理窗口进法院内部,9:50回到受理服务台位子。我向他询问唐庭长、分管立案的副院长在吗?他告诉我:刚才去走了一圈,没有见到他们。
上午9:30、10:00、10:30、11:00、11:30,每隔半小时我用立案大厅的内部电话114给唐庭长办公室打电话,始终没有人接。坐台的法官不做主,作主的庭长到处跑,难怪我一人案件在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司法不作为的天数就有3611天。
上午10:00、10:30、11:00,每隔半小时我用立案大厅的内部电话114给院长办公室打电话,找主管立案的陈院长,但始终没有人接。院长跑了,接电话的秘书也溜了,如果上级领导来电,肯定也是吃闭门羹。11:30是开始午休吃饭时间,再次电话,秘书小姐接了,上班不在吃饭回来。
秘书小姐告诉我找领导的程序:庭长找院长,承办的法官找庭长,我应该找立案庭的承办法官。我告诉秘书小姐:坐在立案庭里的法官也找不到庭长,我只好直接找院长了,请你把我的姓名转告院长。或许我来法院,这里的领导都要玩“躲猫猫”游戏了,我就陪着玩吧。
我坐在立案庭的椅子上静候,并认真学习官方资料《温家宝在深圳考察时强调坚持推进改革开放不动摇》、《国务院召开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 温家宝作讲话》。要建设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特别是要保障司法公正。温家宝说,我来行动,从“我要立案”做起。
“没有程序的民主,就没有实质的民主;没有程序的公正,就很难保证实体公正和结果公正。”中共中央的领导人看得很清楚,但是做不到就危险了。中国法院司法不作为的现象就是程序不公正,如果不纠正,就没有中国司法公正的基础,中国法律就要名存实亡。
中午11:30至下午14:00是法官吃饭午休的时间。11:45我离开法院去吃饭了。这一段时间我准备向法官请教,天天去法院上班,每天上午9:30至11:30在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立案庭(上海市中山北路567号)工作,下午去其他法院。
附录:
一、上海法院的司法不作为4700天的明细账
1. 就不服行政拘留的案由状告上海市杨浦区公安分局的行政诉讼案(695天)
2. 就非法绑架拘禁的案由状告上海市政府信访办的行政诉讼案(434天)
3. 就非法软禁公民的案由状告上海市公安局的行政诉讼案(600天)
4. 就护宪维权网被封的案由状告上海方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案(1248天)
5. 就天伦咨询网被封的案由状告新网公司的民事诉讼案(534天)
6. 就非法禁止公民出境的案由状告中国浦东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行政诉讼案(720天)
7. 就非法禁止公民入境回国的案由状告中国浦东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行政诉讼案(237天)
8. 就作者无权出版自己作品《日本企业》的案由状告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的行政申诉案(132天)
二、上海法院的询问电话
1.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电话:021- 63080000转立案庭或院长
2.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电话:021-56700000转立案庭或院长
3.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电话:021-34254567转立案庭或院长
4.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电话:021-38794518转立案庭或院长
三、冯正虎的联系方式: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冯正虎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567号)
手机:13524687100
电话:021-55225958
E-mail: fzh999net@gmail.com
推特:http://twitter.com/fzhenghu
http://fzh999.net
四、“我要立案”文化衫(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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