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
为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社会治安秩序以及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国务院《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 信访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二)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不得在接待场所以外的地点走访或者以信访为名聚集。
(三)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接待完毕后,应当自行离开接待场所,不得滞留。
(四) 不得非法组识,串联,煽动他人到国家机关聚集闹事。不得强制他人参与走访活动或者阻止他人退出走访活动。不得以信访为名募集,索取他人财物。
(五) 信访人应当遵守信访秩序,听从接待场所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影响机关工作秩序,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
(六)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七) 信访事项己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范围内不得就同一信访事项向上级机关提出信访。
(八) 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 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 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三) 损毁公共财物,寻衅滋事的;
(四) 纠缠,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五) 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利用老人,病人,残疾人或未成年人进行非正常上访或者将其弃置在国家机关门前或者信访接待场所,影响其他信访人正常信访活动的;
(六) 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物品进入国家机关及其接待,办公场所的;
(七) 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剑财的;
(八) 非法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
(九) 杨言放火、爆炸、投毒、凶杀、自杀,制造恐怖气氛的;
(十) 拒绝,阻碍机关工作人员和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
(十一)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在抗震救灾期间,通过越级上访等形式、严重干扰机关工作秩序,破坏抗震救灾工作的;
(十二) 组识、策划、串联、煽动、教唆、胁迫、引诱、欺骗,幕后操纵他人实施上述行为之一的;
(十三)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三, 本通告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
自贡市公安局大安区公安分局(公章) 自贡市大安区群众工作局(公章)
二00八年八月一日
《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三条,“对于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主管机关应当派出人民警察维持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保障集会、游行、示威的顺利进行。”,第十八条,“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任何人不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进行扰乱、冲击和破坏。”,第十九条,“为了保障依法举行的游行的行进,负责维持交通秩序的人民警察可以临时变通执行交通规则的相关规定。”,
《信访条例》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本《通告》3条21顶,制定依据是《集会游行示威法》,《治安管理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者故将信访人应享受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被完全剥夺了,单方强调信访人应尽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制定者故无视,“权利与义务平等关系。”,故歪曲国家法律法规,只强调义务。据此笔者将该《通告》定为“镇压令”,统称为《通告》镇压令。”,遭到本《通告》镇压令,受到不同程度受害的上访人,据不完全统计:约200人。其中有大学教授,教师、下岗职工、私企老扳、失地失房农民,有的被24小时监视居住、跟踪监控。笔者现初步证实,关进“黑监狱”的有曾孝凤、叶述云、李某等人。被行政拘留的古学琴。被3次刑事传唤、涉嫌利用“邪教组识”,破坏法律实施罪,刑事处罚、取保候审1年的刘正有。这些上访人都是同一个命运,他(她)都是被当政府的贪官污吏、官商勾结侵占私有财产的受害人。
为此,笔者再次请求中央及有关责任部门,尽快派员前来四川自贡调查该起集体对抗中央16号令事件!以彰显中央政令畅通,真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刘正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