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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奥运年,请给记者采访的自由

[日期:2008-01-02] 来源:参与  作者:杨逸 [字体: ]

 

博讯网的记者孙林(笔名孑木)及其妻子何方自20075月被南京当局拘捕至今,南京公安部门20071214日将起诉意见书提交至检察院,孙林被控非法持有枪支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两项“罪名”,何方则被控协助孙林策划聚众扰乱社会治安。孙林的代理律师莫少平说,如果检察院认为证据充分,在一个月到一个半月内,可以起诉到法院,之后进行开庭审理。但如果认为证据不够充分,可以退回公安部门进行补充侦察,最多可退回两次,每次最长一个月时间。

 

2008年是奥运年,强烈呼吁尽快释放孙林、何方这样因披露事实真相入狱的记者,记者理应享有新闻采访自由,记者的这一权利不容任何侵犯和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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